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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2-26 16:56 上傳
按照《咸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重點區(qū)域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升級至紅色預警并啟動Ι級應急響應的通知》要求,,為應對空氣重污染、保護公眾健康,,自2023年12月27日0時起,,對在咸陽市城區(qū)及南部六縣市(興平市、武功縣,、涇陽縣,、三原縣、禮泉縣,、乾縣)區(qū)域內道路行駛的機動車(含臨時號牌車輛)采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,。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市城區(qū)及南部六縣市啟動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。在原公布限行區(qū)域內全天24小時實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單,、雙號限行(若尾號為英文字母,,以車牌最后一位數字為準),即公歷日期單日限單號(單號為1,、3,、5、7,、9),、雙日限雙號(雙號為2、4,、6,、8、0),。同時,市城區(qū)暫停實施工作日機動車尾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,。
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,、三輪汽車,、低速貨車和拖拉機上路行駛(特殊車輛除外)。禁止建筑垃圾,、混凝土罐車,、危險化學品(含劇毒化學品)、散裝物料,、煤,、焦、渣,、沙石和土方等運輸車輛上路行駛,。
以下特種車輛不受限制:
(1)懸掛新能源號牌的新能源汽車(國家發(fā)改委《新能源汽車產業(yè)發(fā)展規(guī)劃(2021-2035年)》中定義的新能源車,包括純電動汽車,、插電式混合動力(含增程式)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),;
(2)公共汽車、出租汽車(不含租賃車輛),;
(3)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學校校車,、單位班車、郵政及快遞運送專用車輛,、殯儀館的殯葬車輛,;
(4)大型客車,省際長途客運車輛,,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(fā)的旅游客運證件的車輛,;
(5)執(zhí)行任務的消防車、救護車,、工程救險車,,噴涂統一標識并執(zhí)行任務的行政執(zhí)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,環(huán)衛(wèi)車輛,,園林,、道路養(yǎng)護的專項作業(yè)車輛,應急車輛,;
(6)“綠色通道”車輛(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,,包括新鮮蔬菜水果,鮮活水產品,,活體畜禽,,新鮮的肉、蛋,、奶),,經市糧油行政管理部門核準、具有統一標識的糧油食品配送車輛,;
(7)“領”字頭號牌(牌照黑底紅字)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,;
(8)用于重大活動保障,,獲得政府部門批準的車輛。
在采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期間,,除執(zhí)行本通告規(guī)定外,,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。對違反規(guī)定行駛的機動車,,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理,。臨時交通管理措施解除時間另行公布。
12月27日起,,市主城區(qū)主要公交線路實行免費政策,,請廣大市民綠色出行。
咸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3年12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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