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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7日,,陜西公安交警電動自行車管理平臺發(fā)布聲明,,為了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工作,堅決防范社會代辦網點借機強制消費,、搭車收費和巧立名目收費等違規(guī)行為,,現就登記掛牌有關事項重申如下↓↓↓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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