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某邀請郭某來家喝酒,不料,,郭某在回家的路上遭遇車禍身亡,,肇事者逃逸。郭某的家人認為,,是朱某請喝酒導(dǎo)致事故,,向其索賠。昨天,,經(jīng)牛塘司法所調(diào)解,朱某最終補償了4萬元,。
郭某和朱某是安徽老鄉(xiāng),,也是10多年的老朋友,在我市生活多年,。今年3月24日晚6點多,,朱某邀請郭某到其位于牛塘老街的暫住地吃飯,郭某先后喝了3兩白酒和幾杯啤酒,。晚上9點多,,郭某騎電瓶車回清潭的暫住地,途經(jīng)東龍路至牛塘新園西大門時,,被一輛電動三輪車撞倒,。三輪車車主逃逸,,路人報警后,郭某被送至市一院搶救,,因傷勢過重不治身亡,。
交警部門多方尋找,但肇事車輛仍未找到,。痛失家人,,郭某家屬悲痛萬分,他們認為,,都是因為朱某喊喝酒才出的事故,,現(xiàn)在肇事者找不到,朱某應(yīng)承擔(dān)主要責(zé)任,。他們多次找朱某索賠,,但朱某堅決不同意。他說,,郭某酒量很好,,當天喝得并不多,而且他離開時,,自己還問是否需要送,,郭某回絕了?!爸饕?zé)任是肇事者,,請吃飯是好意,難道還要賠錢,?”
雙方一到司法所就吵開了,。調(diào)解員王曉明仔細了解來龍去脈,勸雙方心平氣和解決問題,。他首先向郭某的家人表示了遺憾和同情,,并分析稱朱某邀請郭某至家中飲酒并無過錯,而且郭某走時并沒有喝醉,,還拒絕了朱某提出的送其回家的提議,,況且郭某是騎電瓶車,而非開機動車,,不存在違法駕駛的情況,,因而,郭某的死與朱某的邀請不存在直接因果關(guān)系,,朱某并沒有法律上的賠償義務(wù),。隨后,他又繼續(xù)做朱某的工作,。他說雙方是好友,,郭某是因為和其吃飯回家途中遭遇車禍身亡,,肇事的三輪車主逃逸,至今仍未找到,,而郭某年紀輕,,還有2個未成年的孩子,作為好友,,出于道義也應(yīng)給予適當?shù)难a償或幫助,。
語重心長的一番話讓雙方平靜下來,經(jīng)調(diào)解,,雙方達成一致,,由朱某補償郭某家人4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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