旬邑縣一名高中生故意向同學扔土疙瘩,放學還將對方叫到操場,,雙方發(fā)生廝打,,不慎將同學打成十級傷殘,。
何強與陳斌、高峰都是旬邑縣一所中學的高二學生,。2015年3月,,何強考完試后,在學校報告廳附近與幾名同學聊天時,,陳斌故意向何強及旁邊的同學扔土疙瘩,,為此雙方發(fā)生爭執(zhí)。
隨后,,陳斌,、高峰將何強叫到學校操場,雙方發(fā)生廝打,,導致勢單力薄的何強受傷,。經(jīng)司法鑒定中心鑒定,何強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,,傷殘等級屬十級,。何強便將陳斌及高峰告上法庭,,要求對方承擔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,,同時賠償其各項經(jīng)濟損失共計6萬余元。
旬邑縣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,,法官與學校取得了聯(lián)系,,得到了學校的高度重視。在法院的主持下,,法官及學校的老師在對被告人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的前提下,,耐心做雙方當事人及其家屬的思想工作,最后雙方對自己的行為都有了充分的認識,,就附帶民事賠償達成調(diào)解協(xié)議,,陳斌、高峰共賠償何強醫(yī)療費,、鑒定費,、傷殘賠償金等各項經(jīng)濟損失37000元,并當庭履行完畢,,同時,,何強也撤回了對對方的刑事控訴。
華商記者 薛望 通訊員 張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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