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民家中辦理喪事,,二人同被叫去幫忙,不料酒席間產(chǎn)生口角,。雙方被拉開后,,趙某覺得自己失了顏面,回家取刀將人捅傷致死,。昨日,,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審了這起故意傷害案。
趙 某與劉某是涇陽縣同村村民,,2013年11月,,村中有人家辦喪事,他們二人被一同叫去幫忙,。其間,,因為在酒席上發(fā)放筷子的事情,趙劉二人發(fā)生口角,,趙某在 劉某的面部打了一拳后被在場村民拉開,。勸離后,趙某覺得對方當(dāng)眾讓自己丟了面子,,遂返回家中取了一把水果刀攜帶在身上,,欲找對方說事。
趙某再次返回酒席,叫劉某出來理論,。在說話的過程中,,趙某掏出水果刀在對方胸部捅了一刀,隨后逃離現(xiàn)場,,后劉某經(jīng)搶救無效死亡,。
趙某在得知劉某傷重期間,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,。2013年11月29日,,檢察院批捕,現(xiàn)以故意傷害對趙某提起公訴,。
昨日上午,,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審此案。法庭調(diào)查階段,,公訴方稱應(yīng)以故意傷害追究刑責(zé),。趙某對檢方的指控不持異議,但他補充說對方辱罵自己,一時沖動失手將人捅傷,。隨后,,受害人家屬提出25萬余元的民事賠償,而趙某表示自己愿意委托家人在能力范圍內(nèi)賠償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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