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(fā)現(xiàn)女友與陌生男子赤裸在房間內,朱某提著菜刀逼對方寫下15萬元的欠條,。然而,,女友拿著對方的銀行卡外出取錢時,,選擇向公安機關報警。 討價還價最終定為20萬 今年40歲的朱某是吉林人,,兩年前與女友在網上相識,,平時租住在秦都區(qū)馬泉街辦一小區(qū)內。7月14日下午4時許,,外出找零活的朱某回到住處開門后發(fā)現(xiàn),,34歲的女友董某和一陌生男子全身赤裸在房間內,朱某十分生氣,,對男子高某及上前勸阻的女友拳打腳踢,。 朱某看見客廳桌子上有把菜刀,便用刀側面擊打高某頭部,、胳膊,,在高某求饒下,朱某讓高某打下10萬元欠條,。但詢問女友后得知,,對方與女友發(fā)生過兩次關系,朱某便提出兩次必須給20萬元,。高某表示只能湊15萬元,,朱某便讓其重新寫下15萬元的欠條。 寫下欠條后,,高某給朋友打電話,,讓給其卡上打錢,隨后以錢到賬為由要出去取錢,,信不過高某的朱某拒絕,。朱某讓女友拿高某的卡去取錢,而朱某繼續(xù)將高某控制在房間內,。 女友外出取錢時報警 原來,,早在2008年,董某在周至一溫泉上班,,與高某相識,,兩人此前就發(fā)生過性關系。董某稱,,7月14日早上,,她給高某打電話稱自己心情不好,讓對方來咸陽,。兩人發(fā)生關系后赤身在屋,,剛好被朱某看到,也就發(fā)生了逼寫欠條的一幕,。 董某稱,,她出門坐上出租車準備去取錢,,“我想了一下還是不應該取錢”。董某打電話將發(fā)生的事情告訴給自己的姨,,兩人相約見面后一起到公安秦都分局茂陵派出所報警,,民警隨后趕至將朱某抓獲。 近日,,該案在秦都區(qū)法院審理,,法院認為,朱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,使用威脅方法強行索取他人財物15萬元,,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,由于犯罪未遂,,且董某與高某對案件的發(fā)生存在重大過錯,,酌情對朱某從輕處罰。 依據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,朱某犯敲詐勒索罪,,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緩刑兩年,,并處罰金1萬元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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