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多名在民生銀行長安路支行貸過款的客戶反映,,他們被該銀行一位副行長欺騙,,造成少則幾十萬,,多則數百萬的負債。 2014年咸陽張先生通過朋友認識了民生銀行的趙某,。由于生意需要,,張先生通過趙某在銀行辦理了80萬元貸款,,每年都要清償一次,。 張先生說,,每年到還款日期時,,趙某會聯系他。如果張先生資金緊張,,趙某就會幫他聯系一個出資方讓他“過橋貸款”,具體操作方式是:出資方先將錢轉到他賬上,,然后再還給銀行,,接下來趙某再以張先生的名義從銀行把這筆錢貸出來還給出資方,,同時出資方會得到一筆“手續(xù)費”(一般100萬一天5000元左右),,但操作都是由趙某完成,,趙某掌握著他的銀行賬戶和密碼,只是這筆錢會從他賬上過一下,。 張先生稱,,每年都是趙某這樣幫他續(xù)貸的,之前一直沒出現過問題,。后來,,趙某升職為民生銀行長安路支行的副行長,,雙方合作一直挺愉快,。 到了2017年8月,張先生再次以“過橋”的方式續(xù)貸后發(fā)現,,銀行批下來的貸款并沒有還給出資方,,而是轉賬給了其他人,并且很快趙某也失去了聯系,,他去銀行詢問時被告知趙某已經離職,。 多名受害者表示,,通過趙某貸款的客戶共有二十多人,,他們都是被趙某借“過橋貸款”的方式欺騙,。 昨日,,長安路支行負責接待的工作人員表示,,趙某之前確實在長安路支行任職,,職位是副行長,但趙某去年已離職,,離職原因他不太清楚,。該工作人員稱,,銀行是絕對不允許員工給客戶做“過橋貸款”的,,這是基本常識,趙某的行為屬于個人行為,,銀行并不知情,。趙某離職前,,按照相關規(guī)定,銀行對趙某的客戶進行了審查,,但沒有發(fā)現問題,,如果沒有客戶找上門,,銀行方面都不知道這一情況,,至于如何解決這一問題,,他需要向分行匯報,。 昨日,,華商報記者電話聯系趙某,,多次撥打都無法聯系上,。 警方表示,由于該案涉及經濟糾紛,,建議受害者通過司法途徑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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