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,經中共咸陽市委批準,咸陽市紀委監(jiān)委對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,、副院長張忠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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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-21 08:44 上傳
經查,張忠玉違反組織紀律,,不按照規(guī)定如實報告?zhèn)€人有關事項,,隱瞞其婚姻、家庭財產,、子女從業(yè)情況,;違反廉潔紀律,利用職務影響,,為其親屬謀取利益,,縱容其子在其管轄地區(qū)和業(yè)務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,在退休離任影響期內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(yè)務相關的營利活動,;違反工作紀律,,為特定關系人說情,、打招呼,,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,;違反生活紀律;利用職務之便,,在司法活動中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,,為他人謀取利益,涉嫌受賄犯罪,;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,,涉嫌徇私枉法犯罪。
張忠玉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司法工作人員,,背棄初心使命,,缺失黨性原則,喪失紀法底線,,踐踏司法尊嚴,,知法犯法、以案謀私,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,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,應予嚴肅處理,。依據(jù)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(jiān)察法》《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經咸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,,決定給予張忠玉開除黨籍處分,;按規(guī)定取消其退休待遇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,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,所涉財物隨案移送。
張忠玉簡歷
張忠玉,,男,,漢族,1962年10月生,,河南新安人,,大學本科文化程度,1983年7月參加工作,,198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,。
1983年7月至1992年3月,先后任咸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,、助理審判員,、業(yè)余法律大學咸陽分部教師,咸陽市中院專職副主任(即業(yè)余法律大學咸陽分部校長,,正科級),;
1992年3月至1996年2月,,任咸陽市永壽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、院長(副處級),;
1996年2月至2006年1月,,先后任咸陽市中院副縣級審判員、告訴申訴庭副庭長,、審判監(jiān)督庭庭長,、民三庭庭長、審委會委員,;
2006年1月至2009年11月,,任咸陽市中院黨組成員、副院長,;
2009年11月至2019年2月,,任咸陽市中院黨組成員、副院長(正縣級),;
2019年2月,,提前退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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